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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1年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0-10-20 11:34:00 来源:科技处 点击: 收藏本文

理科各院所(中心)、南海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正组织2011年广东专利奖的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2011年广东专利奖的老师仔细阅读下列事项,并尽快与科技处联系取得申报账号。
一、奖项设立及数量
广东专利奖设金奖和优秀奖,金奖控制在15项以内,优秀奖控制在55项以内。
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
1.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2. 实施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后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潜在的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对于该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申报条件和材料
1. 《广东专利奖申报书》;
2. 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含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3. 专利登记薄副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新颖性检索报告;
4. 申报单位不是专利权人的,需要提供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
5. 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证明、社会效益情况说明;
6. 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
7.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8. 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
四、项目申报与推荐
1.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采用网上和书面并行的方式,先由项目申报、推荐单位或专家分别登陆“广东专利奖申报和评选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gpic.gd.cn/zlpj/)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项目,再根据要求报送书面申报材料。
2. 请申报单位按《2011年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组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2)要求,填写《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并将规定提交的其它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
3. 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被同意推荐项目的《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及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申报材料”,按A4复印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推荐单位或专家签章,并请所在地知识产权部门或所属单位核对相关材料原件。
4. 书面申报材料由所在地知识产权部门或所属单位统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申报项目是外观设计专利的,申报单位自向推荐单位或专家报送书面材料5日内,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样品或模型1件。
四、时间要求
1. 项目网上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24时,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和推荐功能,请申报人在10月30日前填报完毕,以便科技处审核提交。
2. 请申报人在11月5日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
五、联系人
1. 科技处:梁剑莹、许恩平(电话:85211201;E-mail:kyc12@scnu.edu.cn)
2. 项目申报、推荐和评审等内容的咨询电话:020-37666041、020-37666326,联系人:刘延君、陈嘉婧、钟永欣。
3. 在网上申报,使用《系统》操作时遇到问题的咨询电话:020-32210173、32210174,联系人:郭志坤、梅颖娟。
附件:1、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2、2011年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组织方案
3、广东专利奖申报和评审系统使用指南

科技处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