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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2010-10-20 15:19:00 来源:社科处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处将对2010年之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在研项目的检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0年之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和后期资助项目,不包括2010年度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
2、中期成果情况,包括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获得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另写出介绍成果的书面材料(1000字左右)附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之后。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
4、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经费使用情况一栏请到财务处核对,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2、凡到期未结项的项目,特别是多次延期、暂缓结项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尽可能在本次年度检查中一同办理结项手续(承诺在11月8日前结项的可不填《年度检查表》),要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结项材料包括:《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财务明细表3份(需盖财务公章)、成果简介一式3份、最终成果6套。
3、仍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或确实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抽查出有擅自延期、变更内容而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的,我处将不予受理结项并将情况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四、提交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1份(已盖财务处公章)。
2、项目负责人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需要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1份。
五、提交时间
请于11月8日前送交我处。
联系人:李秀娟
联系电话:85215762

社科处
2010年10月18日


附件: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名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