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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

2011-02-21 15:32: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一年级学生的教育与引导,帮助一年级学生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掌握大学学习的特点和规律,促进院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班级导师由学院聘任,学院成立本科班级导师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班级导师的工作情况。

第二章  班级导师的设置

第三条  原则上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在一年级新生中每班安排一位教师担任班级导师。

第四条  导师以教授为主,新生入学后正式聘任,任期为两年。班级导师的人选可由教师自荐或由学院领导选派。

第三章  班级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  指导学生了解学院的优良传统、学科与专业建设情况、大类招生的培养方案,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目标。

第六条  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学生具体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修读计划,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治学的态度。

第七条  经常与学生保持接触和交流,传授学习经验和学习方法,有目的地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有意识地关注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专门辅导和帮助。

第八条  建立班级导师和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定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每学期参加班集体活动不少于两次。

第四章  班级导师的考核和奖励

第九条  学院每学期对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班级导师给予工作补贴,并对学生评价满意度较高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班级导师名单

经管学院班级导师名单

序号

姓名

系所

1

彭璧玉

人力系

2

潘文庆

院党委

3

高波

信管系

4

周怀峰

国贸系

5

曹宗平

工商系

6

周传丽

会计系

7

胡靖

经济系

8

武艳杰

金融系

9

黄楷胤

电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