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一年级学生的教育与引导,帮助一年级学生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掌握大学学习的特点和规律,促进院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班级导师由学院聘任,学院成立本科班级导师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班级导师的工作情况。
第二章 班级导师的设置
第三条 原则上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在一年级新生中每班安排一位教师担任班级导师。
第四条 导师以教授为主,新生入学后正式聘任,任期为两年。班级导师的人选可由教师自荐或由学院领导选派。
第三章 班级导师的职责
第五条 指导学生了解学院的优良传统、学科与专业建设情况、大类招生的培养方案,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目标。
第六条 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学生具体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修读计划,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治学的态度。
第七条 经常与学生保持接触和交流,传授学习经验和学习方法,有目的地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有意识地关注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专门辅导和帮助。
第八条 建立班级导师和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定期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每学期参加班集体活动不少于两次。
第四章 班级导师的考核和奖励
第九条 学院每学期对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班级导师给予工作补贴,并对学生评价满意度较高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班级导师名单
经管学院班级导师名单
序号 | 姓名 | 系所 |
1 | 彭璧玉 | 人力系 |
2 | 潘文庆 | 院党委 |
3 | 高波 | 信管系 |
4 | 周怀峰 | 国贸系 |
5 | 曹宗平 | 工商系 |
6 | 周传丽 | 会计系 |
7 | 胡靖 | 经济系 |
8 | 武艳杰 | 金融系 |
9 | 黄楷胤 | 电商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