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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预报名的紧急通知

2011-04-25 10:52: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正式通知》已下发。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且有名额限制(我院可申报科普专项项目2项,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2项),请各位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3日下午5点前,先将申报意向(即申报人+申报题目+申报类别)以邮件(keyanjg@126.com)或电话(39310450)方式告知科研办,以便于我办分类汇总和组织院内评审。同时请老师们做好相关论证材料等准备并留意学院网页进一步的通知。
   

 

 

以下转发校科技处《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正式通知》。

各有关单位:

    学校于前期发布了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预通知,现将有关未尽事项及详细要求正式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受理项目类别及方式

1.可申报项目包括科普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和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支持原则和支持重点请查阅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科技支撑计划等类别项目待科信局发布指南后再另行通知。

2.项目采取限项申报,具体要求见后分类介绍。

3.本次申报项目将采用2011年度和2012年度市财政研究与开发经费分两批予以资助,其中使用2012年度市财政经费的项目将于2012年立项。

4.申请者条件:项目负责人须是学校正式人员,年龄原则在58岁以下(含58岁);退休人员不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5.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指学院、研究所等学校二级单位),须按时办理项目的结题验收手续并申请成果登记。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的,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请各单位督促相关负责人,务必按时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6.如有牵头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可参照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拟定协议。其中协议中乙方由学校科技处代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项目申请人代签章。

7.若参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单位名称请统一写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单位意见签章为华南师范大学,相关盖章事宜可联系科技处。

8.本批次项目均无要求必须自筹配套,如项目有自筹资金,自筹资金由承担单位和课题组承担并附证明材料。

9.项目承担单位为学院、研究所等学校二级单位,学校为主管单位。学校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及学校审计财务报表、会计报表等由学校统一提供(见附件)。学校不接受个人报送,请各单位分类汇总后集中送交科技处科技计划科

 

二、各类项目申报要求

(一)科普专项

1.限项要求:各单位限报2项。

2.受理类别:共发布五个专题,可围绕内容自由选题申报。专题内容详见附件。

3.研究时间和申请经费:一般为2-3年;经费按照实际情况申请(以往学校获准项目经费额度2-15万元/项)。

4.《广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6份(所有材料电子文件刻录成1张光盘),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1年5月16日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以及单位项目汇总表1份(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

(二)软科学研究专项

1.限项要求:各二级院系限报2项。

2.受理类别:共发布十二个专题,可围绕内容自由选题申报。专题内容详见附件。

3.研究时间和申请经费:一般为1年;经费按照实际情况申请(以往学校获准项目经费最高额度10万元/项)。

4.《广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式6份(所有材料电子文件刻录成1张光盘),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1年5月16日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以及单位项目汇总表1份(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应用基础研究专项

1.限项要求:各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通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11年4月28日开通,5月11日下午5时网上申报截止

3.申报人选确定后,请各单位管理员用原来的账号密码登录进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系统,完善本单位信息(有关数据信息可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3.gdstc.gov.cn/pro/查询),设置申请人账号信息,申请人选择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人和所在单位管理员须在5月11日下午5时系统关闭前完成提交、审核工作

4.受理类别与申报要求: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具体内容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5.研究时间和申请经费:一般为2-3年;重点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不超过20万元/项, 引导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不超过10万元/项。

6.本年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将进行人员超项检查,请各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项目组全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当系统显示项目工作进度为“待科信局受理”字样,请打印申报书正式稿一式6份(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每份材料须附上目录,)及附件材料1份,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2011年5月17日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以及单位项目汇总表1份(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联系人

邓开喜  020-85211105  13560109616  kyc5@scnu.edu.cn

谭春林  020-85211105

 

145-110425110547.rar

                                                                      科技处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