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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预报名的紧急通知

2011-05-25 14:5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正式通知》已下发。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且有名额限制(校科技处根据各学院预报名情况再分配名额),请各位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30日上午11点前,先将申报意向(即申报人+申报题目+申报类别)以邮件(keyanjg@126.com)或电话(39310450)方式告知科研办,以便于我办汇总提交校科技处。同时请老师们做好相关论证材料等准备并留意学院网页进一步的通知。
 

 

以下转发校科技处《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信局《关于发布2011年广州市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信字〔2011〕86号),本批次中我校可申报项目包括科技攻关专项、对外科技合作专项、国际科技会议资助专项(各专项申报指南请查阅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及详细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攻关专项
1. 采取限额申报,全校限额60项。请各单位将拟申报人名单于5月30日前汇总报送至科技处,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决定具体名额分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名额分配时将不予考虑。
2. 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含),引导项目不超过50万元(含)。其中,部分符合广州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产业关联度大的重点项目将作为战略新兴产业重大专项和民生科技重大专项的备选项目。
3. 通过项目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30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下午5时。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后需通知本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到学校才行。
4. 须提供《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配套资金承诺函。配套资金由学院等校内二级单位(或参与单位)提供,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国家、省科研经费可作为配套资金。

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
1. 不限额自由申报,通过项目申报受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 分为研发类项目及平台类项目。其中研发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
3. 研发类项目必须有一个以上明确国(境)外合作机构,须提供正式签署的进行合作研发的合同或协议中英文复印件,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确认函无效。
4. 科技查新报告须为国际查新。

三、国际科技会议资助专项
1. 国际科技会议指与会代表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以科技创新研讨为主要目的的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论坛等。
2. 不限额自由申报,申报时不通过系统申报,直接填写《广州市国际科技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3. 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国际科技会议,资助额度分别为10-20万元/项、5-10万元/项、不高于5万元/项。

四、申报说明
1.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老师积极申报,因本次项目将采用2011年度和2012年度市财政研究与开发经费分两批予以资助,项目资助率将大大高于往年。
2. 请各单位认真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的,其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未结题项目名单可以单位管理员账号登陆项目申报受理系统首页提示信息中查看。
3. 申请者条件:项目负责人须是学校正式人员,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在58岁以下(含58岁);退休人员不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指南,下同)。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即,同一人可申报1项参与1项或参与2项。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4. 申报单位为学院、研究所等学校二级单位,推荐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单位)为学校。若参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单位名称请统一写华南师范大学,合作单位意见签章为华南师范大学,相关盖章事宜可联系科技处。
5. 如与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可参照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拟定协议。其中协议中我方由学校科技处代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申请人代签章。
6. 科技攻关专项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通过系统申报,当系统显示项目工作进度为“待科信局受理”字样即可打印申请书。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2010年10月后)、配套资金承诺函、合作协议(如有外单位合作申报)、所有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式在编老师必须提供,研究生或外籍人士可不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国际科技会议资助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相关部门批件复印件、背景材料等。
请按上述顺序将申报材料无线胶装成册(附上目录),一式六份。
7. 申报材料请申请人先交至各学院,于6月20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各学院需同时报送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人
邓开喜  85211105  13560109616  kyc5@scnu.edu.cn
黄小平  85211103

                                       科技处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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