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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的通知

2011-06-20 10:10: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广州市从2011年起设立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贵单位申报限额 项。(见附件)
(二)经费支持额度:
该项目每年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连续3年进行滚动支持。
(三)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且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的科技人员;
(2)在企业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等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拥有1项职务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的科技人员;
(3)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硕士、学士学位,科研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创新潜质和较强创新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经单位主要领导推荐的科技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纳入申报资助范围:
1.已经入选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2.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填报《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书》(见附件)。
(二)提交附件证明材料,要求编写目录和页码,除代表性论文、论著外,其它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
3.参与过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的证明。
4.科研项目获奖证明。
5.个人取得荣誉和被列为单位科技创新重点培养对象的证明。
6.项目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课题的证明。
7.科研团队成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8.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主要领导的推荐书。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单位联系人:邓开喜
联系电话:85211105(办公)、13560109616(手机)
2.“五、单位推荐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填报。
3.“六、归口单位管理推荐意见”由学校填报。
(四)其他说明:
1.课题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7份,双面复印,并提交电子申请书至kyc5@scnu.edu.cn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22日前报送本单位申报名单。
3.校内受理申报截止日期:6月27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邓开喜(85211105)、黄小平(85211103)。


科技处
2011年6月20日

珠江科技新星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