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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7-06 10:47: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有意申报项目的老师认真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通知》,了解具体的申报要求。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2、青年项目申请者及其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过通讯初评但未获准立项的项目(社科处将电话通知到负责人),如本人同意转报,可直接参加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会议复评,项目申请者同样需要登陆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

(二)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50项,青年项目约80项,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三)结项时间及成果形式

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或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以专著形式申报的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四)关于网上申报

1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省社科规划办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前请先仔细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

2、申请表提交之后,社科处会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反馈意见,如未接到反馈电话,可能是提交不成功,请与社科处联系。

3、申请书一旦通过审核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五)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8月1日——8月30日:各位老师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申请书;

28月31——9月2日:社科处进行网上审核,各位老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39月5日——9月6日:各位老师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送交社科处。(含原件一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9月7日——9月8日:社科处整理、汇总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省社科规划办。

5、请老师们准时完成各项工作,逾期恕不受理。

6、几点说明:

1)每个项目需交纳评审费200元,由社科处统一支付;

2)我校单位代码为:10574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主要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及译著等均不在申报之列。博士论文通过后未满三年且未作重大修改,或者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也不能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在收到立项通知之前不得提前出版申报成果,否则取消申报和立项资格。省社科规划项目所设二十个学科全面接受申报。

2、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每项资助4万元。
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相关材料、申报成果各一式两份(含原件一份)以及成果简介六份,成果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

4我校申报工作安排:9月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9月6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交社科处。

联系人:李秀娟 电话:85215762、15800209323

社科处

20117月5日

附件: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通知.doc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