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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7-08 10:21: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1个项目申报;各类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如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于715日前发送至hsskc01@scnu.edu.cn,纸质版2份,于715日当天送交社科处304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依,8521109915913155975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申请评审书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