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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排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招聘

2011-11-21 20:35:00 来源:学工办 点击: 收藏本文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播音主持人(粤语或国语):女,26周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大专或以上学历,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毕业;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对电视新闻有较深的了解。其中,国语主持人要求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一级乙等以上。 
(四)记者:男,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文笔好,新闻意识敏锐,能吃苦耐劳,有电视媒体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对象及职位 
(一)招聘对象: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或有两年以上电视媒体工作经验者。 
(二)职位:粤语、国语主持人各1名,记者2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投寄简历。应聘者请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两张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相片及一张全身生活照、简历、学位、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个人作品的录像带或光盘等资料邮寄至东莞石排镇文广中心新闻组,或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发邮件到SPTV@163.COM。(合则约见,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我办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简历上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组织现场笔试、面试。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东莞理工学院的应聘者,将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我办派人员到相关院校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进行考核。其他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再电话通知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应届毕业生有为期6个月的实习期,已毕业且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原则上试用3个月。实习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公园南路文广中心大楼四楼新闻组 
邮政编码:523330 
联系电话:(0769)86659437 
电子邮箱:SPT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