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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

2012-05-30 07:15:00 来源:学工办 点击: 收藏本文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书面证明。非始兴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201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按要求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聘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学历;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4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2年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时间。 
  2012年6月4日—8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办公地点在县委、县政府新办公大楼五楼南面,咨询电话:0751-3321971)。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填写并递交《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表格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www.gdsx.gov.cn)或始兴县机构编制网(http://sxx.sgbb.gov.cn/)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需交纳50元报名费并领取准考证。 
  按照《始兴县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细则》(始人社〔2011〕2号)有关规定,参加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考时要提供由始兴县“三支一扶”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服务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年度考核情况、是否符合加分条件等),逾期未提交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详情请链接: 
1. 

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

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 

 

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 

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