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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12-06-11 12:17: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现把教育部《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0号)文件转发你们,根据该文件及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新一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争取我校有更多的专家进入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具有正教授职称,学术造诣高,在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于本科教学工作,被推荐人能够积极主动地主导或参与专业教指委的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副主任委员不超过60周岁。具体条件参见教育部文件。
    二、推荐名额
    同一类别专业委员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专业委员会设立的具体类别参见教育部文件附件“新一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
    三、推荐程序
    1、各院系对教师广泛宣传,组织教师申报,或者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单位推荐。申报教师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2、各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排序后填写《各院系推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院系党政领导一把手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报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汇总各院系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同时通知推荐人选上教育厅申报网填写申报材料。
    四、推荐时间与材料
各院系于612下午500时前上交推荐材料,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至jykqiu@scnu.edu.cn
报送的材料有:《华南师范大学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表》和《各院系推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联系电话:85211096,联系人:丘老师
 
1、教育部《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2]60号)
2、《华南师范大学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3、《各院系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附件不随文印发,可在教务处网页“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