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立项建设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的通知
各文科类院系、各文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年来,学校通过立项建设文科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类基础实验室、将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覆盖到文科类专业学生等举措,不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文科类教学实验室的硬件建设和实验环境得到了良好改善,这也为实验教学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但在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的建设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并已成为制约我校文科类专业实验教学向好发展的障碍。
为了加大文科类教学实验室的软件建设力度,鼓励教师、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特色的文科类实验教材,经研究,学校决定全面启动文科实验教材建设工作,促使各文科院系、各文科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实施实验教学改革,学校对获准立项的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建设项目给予1万元/门的经费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是文科类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请有开设或拟将开设这三类实验的文科院系积极发动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学校将重点支持面向专业广、受益学生多、有创新和特色,并且在出版发行后五年内能继续使用的文科类实验教材的立项建设。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实验教材不在此次立项范围内。
二、基本要求
1、本次立项的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项目须于2013年9月前完成编印工作,于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投入使用,于2014年6月接受结题验收。
2、文科类实验教材项目负责人(主编)应是实验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含)以上职称或八年(含)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
3、一本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应对应具体的实验课程,内容应包括为本科生开设的具体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确保教材出版发行后能为我校师生用于实验教学和学习中。
4、各文科院系及各文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目前尚没有实验教材的,此次必须至少编写一本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
三、项目管理
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主编)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主编)负责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接受学校的中期检查和评估验收。学校对批准的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立项即下拨30%经费,中期检查通过时再下拨40%经费,结题通过时下拨其余经费。项目结题验收时,需交样书一本至教务处,学校将评出一批优秀文科实验教材,并将其纳入下一批学校规划教材。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填报《华南师范大学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经申请人签名、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各院系汇总本单位的现有实验教材情况和本次申报情况,填写汇总表(附件2和3,请按相同格式在excel里填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实验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8或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07)。以上材料需将同质电子文档发至hnsdsyk@163.com和120376859@qq.com。
2、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编写体例可参考同类教材。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0日。
4、联系方式:85216830,39310041,周老师,谢老师。
5、本通知除正文外,其他附件不再印发,请自行在教务处文档下载区下载。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29日之前将材料交到学院2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emjwb@126.com。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文科类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建设立项申请书
2:文科院系现有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汇总表
3:文科院系申报实验教材(含讲义、指导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