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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徽标的通知

2012-10-08 10:18: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建“尊重科学、激励创新、促进合作、平等竞争”的科学基金文化,弘扬自由探索、原始创新、侧重人才的科学精神,充分发挥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让创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实践,现公开征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徽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要求
⒈内容:能够充分体现“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名:Guangdong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英文缩写:GDNSF)的图案标志。
⒉设计要求:
⑴构思精巧,主题突出,能高度概括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文化内涵和特色并能较好反映出广东基础研究的精髓;
⑵造型简洁经典,色彩大方,富有艺术特色,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风格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适用于各种载体的宣传;
⑶设计作品具有独立、合法的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每件作品需单独填写一份《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徽标征集活动应征表》(见附件),徽标设计应征作品应体现在一张A4幅面大小设计稿上,并提供8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主要包括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主要包括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应征者将应征作品于2012年10月17日将电子版发送到:kyc13@scnu.edu.cn并将应征作品和有作者本人签名的应征表纸质材料(应征作品为彩色打印)各一式一份送至科技计划科(石牌校区行政楼314房)。
三、奖项设置
作品一旦被录用,对录用作品的作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审规则
⒈征稿结束后,由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评审筛选。
⒉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公布。
五、相关说明
⒈应征作品应属于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⒉应征作品的版权及其永久性专有使用权等全部财产权利归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有,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作者有义务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⒊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⒋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师生,望老师同学们踊跃参与。
六、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附件: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徽标征集活动应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