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科研 » 科研信息 »

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10-12 11:38: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2013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体育社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局管体育社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四、局管体育社科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申报项目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目录,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邮件到政法司理论处。
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承担总局2011年度及之前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已到结项期限的,须按要求时间将结项材料报送理论处,否则负责人所属单位不能申报2013年项目。
六、在研局管体育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七、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八、项目申报不收评审费。
九、我校限额申报10项,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2份原件,《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5,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以上材料(《申请书》、《活页》)在1026日前送交社科处,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依
电话:85211099
电子信箱:464463482@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