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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总结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12-11 21:11: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教学〔2012〕51号
各有关学院: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函》(留金发[2012]3041号),2013年将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并要求各实施高校做好新项目申报及已获项目总结工作。
我校于今年三月获批成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全国82所实施高校之一,批准实施“华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物理类和心理学师范生课程学习项目”。该项目已按照留金发[2012]3005号和留金发[2012] 3021号函件要求完成申请人选拔推荐并上报留学基金委审批。现就2012年已获批项目总结和2013年新增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情况总结
按照留金发[2012]3041号要求,各项目实施高校需根据《2012年已获批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起草要点》按时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材料:
1. 2012年获批实施项目的总结报告将作为留学基金委专家评估是否继续资助的重要依据,应予以足够重视并按时提交;
2. 需提交总结报告材料的单位:心理学院和物理电信与工程学院;
3. 提交时间和方式:于12月12日前上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stevenchueng@126.com。
二、2013年新增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
1. 申请条件:
(1)根据学校或学院现有的与国外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提出申请,协议内容应包含本科生交流的具体条款,保证申请项目获批后能够顺利派出。
(2)在选派专业方面,重点结合国家重点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等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支撑的本科专业。学校重点发展的专业亦可考虑支持,但须在立项申请中予以特殊说明。
(3)优先支持互免学费或国内学校承担学费的项目。如需学生自筹经费,建议学院提出扶持措施,保证贫困生能够获得同等机会。
(4)在外语水平方面,各学院应提前组织学生做好相应准备。
2. 申请办法:
(1) 请申报学院根据《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和《2013年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附件2)的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
(2)上交时间:各院系请将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打印版于12月12日前上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stevenchueng@126.com
(3)学校审查和评审后,择优推荐学校新增申请项目,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申请书,同时将学校公函上交留学基金委。

项目总结和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39310678,85211096 张老师。



附件一: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二:2012年已获批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起草要点
附件三:2013年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