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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校内机动车出入证、停车证的通知

2013-03-18 11:0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关于交通秩序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将2013年办理和更换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停车证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3年3月6日至3月31日, 2013年4月1日起旧的机动车辆出入证、停车证作废。
   二、办理地点:保卫处交通防火科(第三课室楼东侧小楼二楼)电话:85211119。
   三、各类车辆办理、换证所需证件:
   1、住校内的本校教职工(含住教师村的兄弟院校教职工)车辆,车主需带2012年停车证、工作证、行驶证;非本校教职工车辆,车主需带2012年停车证、行驶证、户口本或房产证办理并续交停车费;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的车辆带户口本、行驶证(两证姓名须一致)并续交停车费。
   2、住校外教职工需带工作证、行驶证办理有效期两年的出入证,办证费120元。
   3、接送附小、附幼学生的车辆,车主带行驶证、学生卡和学校证明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学校交通门禁系统采用“粤通卡+电子标签”作为出入凭证以实现不停车快速通行和一车一卡管理。办理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停车证的车辆需办理粤通卡和电子标签,然后到保卫处交通防火科通过系统授权办证,否则车辆在进出校门时只能领取临时卡并按临时车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