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创新研究性、第九批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和第四批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3〕10 号
各院系、各单位:
为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实践能力培养,近年来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分别实施了国家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实验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改革,构建基础-专业-综合-设计-创新五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切实培养和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实现我校“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经研究,决定将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纳入实验教学体系,并立项资助建设一批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同时,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结题验收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申报
(一)创新研究性实验的定义和要求
1、定义与内涵
创新研究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或教师选定的学科领域,针对某一或某些选定研究目标所进行的具有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研究创新性实验也属设计性实验的范畴,是具有科学研究和探索创新性质的高层次设计性实验,与设计性实验相比突出实验内容的自主性,实验结果的未知性,实验方法和手段的探索性等特点,通过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主体精神、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要求:
(1)先决条件是开放实验室,实行全天候开放式实验教学,给学生一个独立思考并与实际科研接近的学习环境,使学生能了解最新的学科发展前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求新、创新的欲望,促进学生对综合知识的运用,提高学生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研究性学习的能力。
(2)指导老师主要根据学生已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在项目前期的前沿性、学术性、意义和可行性等方面予以把关,中期研究过程方案的调整与优化、结果与讨论等方面给予引导,后期研究成果的总结、论文的撰写、专利的申报等方面给予指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行开展文献调研、专利查新、方案设计和技术路线的选定、仪器设备和药品试剂的选择、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研究结果的分析整理、研究论文的撰写与投稿、专利的申报等工作。
(3)创新研究性实验要按照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的规范和要求,编制实验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和讲义等相关材料。
(4)创新研究性实验必须不断开发新的项目,使其保持先进性和前沿性,所以创新研究性实验最好与科研项目相结合,将因材施教与强化培养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构建研究型、个性化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验技能的各类人才。
(二)申报要求
1、专业要求
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在核心专业实验课程开设完成后、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应结合专业的办学定位、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开设2-3个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该专业每个学生都应修读,但只需选其一,同专业同批次开设的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所需知识和技能应大致相当,项目内容难度、深度和广度差异应当不大。
2、单位要求
创新研究性实验是当前和未来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核心指标之一,所有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有意向申报省级示范中心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承担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院系都应当以此为契机积极申报,开设一批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尽快达到国家和广东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相关要求。
3、材料要求
申报时按专业填写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编写创新研究性实验教学大纲(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给所在院系,院系组织专家初评(着重从项目的创新研究性论证与认定、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以及开设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填写评审意见,并按评审结果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于5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验科,同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cnusyk@163.com,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5216830。
4、其他
每个专业须开出符合本专业特色的2-3个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每个专业只需填写一份申报书,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获立项的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给予建设经费。
二、第四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
结题项目(附件4)负责人根据验收情况填写一份《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5),并提供一份实验项目指导书或讲义,一份实验报告(复印件),各年度实验项目所属课程的课表(复印件),将上述材料提交给院系,各院系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填写一份《华南师范大学第四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4月12日前将附件5、附件6、实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各年度实验项目所属课程的课表(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实验科审核。并将电子稿发到:shixiL@scnu.edu.cn,联系人:王苑奇,电话:85216830。
三、第九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
第四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后,将由第九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替换,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院系在第四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的所属的实验课程中,按结题数量重新申报第九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没有第四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院系不在申报之列,但尚未有综设实验立项的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可申报第九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2、申报的实验项目在内涵上要满足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要求。原则上每门实验课程应有不少于1个但不超过3个“综设”实验;每位教师在同一门课程中只指导一个“综设”实验。
3、“综设”项目申报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附件7),并提供项目指导书或讲义、项目所属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项目申请人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将申报材料提交给院系,由各院系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于5月1日前将申报书文字稿、《院(系)第九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汇总表》(附件8)以及指导书或讲义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实验科,并将电子稿发到:shixiL@scnu.edu.cn,联系人:王苑奇,电话:85216830。
本文附件不再印发,请到教务处主页文档下载处下载。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附件2:创新研究性实验教学大纲体例(仅供参考)
附件3:第一批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第四批综设实验项目一览表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第四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7: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附件8:第九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请于4月10日前将第四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交到学院220办公室,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创新研究性实验项目和第九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材料请于4月28日之前交到学院220办公室,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