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继续教育 » 成人教育 »

2014届(11级)毕业生登记表填写通知

2013-05-27 10:14:00 来源:继续教育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做好2014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的通知
2014届全体毕业生:
  我校各专业2014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2011级三年制函授、业余教育本、专科毕业生)于今年年底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毕业生必须填写《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现将如何做好我校2014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2014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均须实事求是地填写一份《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须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端正。
  2、登记表封面的各项相关内容均需准确填写,如有不清楚的,请向所在院系教务员咨询。
  3、“自我鉴定”内容是毕业生在学期间思想政治、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要求如实具体反映: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2)遵守国家法纪、执行本校成人高等教育规章制度的情况。
  (3)端正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
  (4)在工作单位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
  (5)学以致用的情况。
  “自我鉴定”填写时间为2013年10月。 
     4、“在学期间奖惩情况”,由毕业生填写,内容包括毕业生在工作单位和我校的奖惩情况。毕业生工作单位和我校(各院、系教务员)应分别予以核准。“在学期间奖惩情况”由任职单位确认的,须在该栏目处加盖任职单位公章。
  7、登记表第5页“课程设计”栏目不必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栏目中的“题目”由本科毕业生自己填写,“时间”和“评定成绩”栏目由各院、系教务员填写。专科毕业生第五页各个栏目不必填写。
  8、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填写好“登记表”后,于2013年9月27日前,交到班主任处。
  9、毕业生登记表“贴相片处”由院系教务员贴上新华社广东分社拍摄的大一寸相片(其它大一寸相片分别贴在毕业证书、学籍表、学位证书上,剩余相片发还给学生)。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