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粤组通〔2013〕55号)规定的申报条件与要求,请认真做好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览表》、学院推荐函,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书》在附件中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申报单位意见”由所在二级单位填写(此栏中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处不需签章)。纸质版材料按A4规格单独胶装成册后交人事处(一式19套,封面统一用200克白色铜版纸)。
(2)《附件材料》按照附件材料模板制作,要有封面、目录、页码和隔页纸;所在二级单位须核实所有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材料上标注“与原件相符”。附件材料按A4规格单独胶装成册后交人事处(一式3套,封面统一用250克白色铜版纸)。
(3)一览表按照一览表模板的格式填写。
(4)电子版材料9月2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审核通过之后交纸质材料给人事处。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20-85211061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506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
电子邮箱: hsrscg@aliyun.com
附件:1、关于申报第三批“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粤组通[201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