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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的通知

2013-11-13 09:22: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内涵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和环境,决定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每年开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目的 
        推进实践教学内容改革,丰富实践教学体系,革新实践教学方式方法,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理念,让大学生能接受更多样和更丰富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要求 
        1、课程性质: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是基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开出的课程,归属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中的“公共选修课程”,属于“实践与创新”模块,其统一、正规的中文课程名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英文课程名称为“undergraduate innovation & entrepreneurship research”,课程编码为**Y28940(第一二位为各开课学院代码,如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开设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编码为“23Y28940”),每门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计2个学分。 
        2、主讲教师:指导我校2013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2013年“挑战杯”国家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老师均可申请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基于一个项目原则上只开设一门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 
        3、授课对象:我校2013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参加2013年“挑战杯”国家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4、申请方式: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不进入教务系统选课,课程负责人指定自己指导的2013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参加2013年“挑战杯”国家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的研究团队修读该课程,课程主讲教师自行安排上课时间和进度,在规定时间完成课程内容讲授,课程结束后计算教师工作量,并计入学校业绩津贴。为鼓励高水平、高层次教师积极开设该类课程,主讲教师为教授的课程将优先批准立项。 
        5、时间要求:在教务处完成申报课程审核后即可开出,2014年7月前完成课程讲授和学生成绩评定。课程结束后以百分制评定学生成绩,并将学生成绩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若授课对象为非本单位的学生,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再报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指定本单位教务人员在教务系统中录入学生成绩。 
        6、内容要求:基于2013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参加2013年“挑战杯”国家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构建课程内容,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采用有针对性的灵活的教学方式,课程负责人可自己选定参考书或参考文献。 
        三、申报要求 
        每门申报课程均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申请书》(附件1),经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一起报送。各单位填写《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学院(研究院所)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于2013年12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实验科,同质材料电子版发至scnusyk@163.com,联系人:周合兵,电话:85216830。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发动本单位指导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指导学生参加2013年“挑战杯”国家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老师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实践教学内涵建设,加大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力度,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和新手段,不断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请有意申报该课程的老师于12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交到学院220办公室,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