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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广东省教育厅育苗工程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题验收工作(12.25截止)

2013-12-10 02:47: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育苗工程项目”中后期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针对我校2010年、2011年立项的育苗工程项目(自然科学类)(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结题(验收)报告(自然科学)》(附件2)。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各负责人认真阅读《结题报告》中“编写提纲及说明”,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附件和项目申报书。
2.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等。所有发表论文应注明“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得列入结题(验收)材料。论文只需提供首页和标注页。
3.“经费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毕后自行前往财务处审核并盖章。
4.“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意见”请代为草拟,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术评价、研究成果评价。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
1.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三、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结题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一同装订,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原件)提交至科技计划科(石牌校区行政楼314房),并发送《结题报告》电子版至
kyc10@scnu.edu.cn
四、联系人:
张来策 85211103 、18819816925
夏 天 85211103 、18666090514

科技处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育苗工程项目(自然科学类)”结题名单.xls
2.附件2:育苗计划结题(验收)报告(自然科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