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MBA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以及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我中心将启动新增MBA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MBA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由MB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
MBA指导教师的遴选,严格按《华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例》执行(该条例可在MBA中心网站首页最新动态、经济与管理学院网页处查阅)。
二、MBA导师遴选的相关表格由MB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审核。
三、MB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MBA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进行评审,MB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MBA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例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会议到会委员应超过全体委员的2/3(含2/3),会议方为有效。获到会委员的2/3(含2/3)以上、且超过全体委员1/2(不含1/2)同意票的申请者,可认定其具备MBA指导教师资格。获MBA指导教师资格者的名单及申报材料须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公示7天,公示期内接受署名的书面异议,校监察处负责实施监督工作。新遴选具备MBA导师资格人员名单须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由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四、拟参加MBA导师遴选的老师,请务必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9点前将资料报送给MBA教育中心。报送时请提交以下表格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华南师范大学申请工商管理(MBA)导师人员基本情况表》。
五、MBA中心材料接收人:何晓蕊
联系电话:39310722 18620950668
联系邮箱:172182586@qq.com
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