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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14-04-14 00:12: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学校于11日下发了《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转发如下。请有意向的老师请在14日(周一)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至学院教管办(院楼220室)。咨询电话:39310159,联系人:徐欣萌。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建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附件1),省教育厅拟组建第二批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本次教指委的推荐工作。为争取我校有更多的专家进入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我校专家学者对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积极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高等教育领域专家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严于律己,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学术造诣高,对本专业的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教学第一线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行政职务。
        3.除前述要求外,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申请人须工作热情高,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号召力,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4.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专家同时须有两年以上的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为高校在职人员,委员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
        (二)非高等教育领域专家的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熟悉本行业情况,并对高等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有较深入的了解。
        2.其他参照高等教育领域专家的申报条件。
        二、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须推荐相关专业类教指委委员,原则上同一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各1人。
        (二)原则上现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都应参加省相应教学指导委员会,请各单位优先推荐现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三)各单位填写《广东省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3),由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电子版发:jwcxjx@qq.com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5217673。
        附件:
        1.关于组建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广东省2014年拟组建本科类专业教指委名单
         3. 广东省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