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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工作的通知

2014-12-22 15:32: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一、推荐数量
我校获推荐名额60人,其中在职专任教师54人,行业企业专家6人。各学院在职专任教师在80人以上的,限推5人;50-80人的,限推4人;30-50人的,限推3人;30人以下的,限推1人。此外,各学院还可推荐1名行业企业专家。其他单位如有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人选,请积极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关心、热爱高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2.须是在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或教辅部门负责人不作要求),原则上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退休返聘的,应具有学校返聘证明。
3.须有5年以上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特别优秀或评审经验特别丰富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行业企业人员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二)优先条件
1.推荐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库,且不受学院推荐限额限制:
1)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
       2)国家级、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5名)。
        2.推荐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
2)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量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主持人);
       3)学校学科或专业带头人;
       4)校长、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或设备(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人;
       5)学校信息中心、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教辅部门负责人;
6)教育部、广东省本科高校各专业教指委委员。
 
经管学院推荐方式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1223日(本周二)中午12点之前,填写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推荐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表发至emjwb@126.com经管学院教务办201办公室报名登记,电话393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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