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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2.25截止)

2014-12-22 10:58: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水平,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
(一)课题类别。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二)选题范围。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高校学生助学工作、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等7个领域。题目自拟。
(三)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2013年度以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中有不良学术诚信记录的,3年内不得申报此项课题。
(四)拟立项数量。立项课题70项,其中重点课题25项,一般课题45项。
(五)本年度科研课题向实践类课题倾斜。
积极鼓励能够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立足广东,体现地方特色,突出实践性的项目参加申报。积极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团队实践模式,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的能动作用,课题研究由师生团队承担,使研究过程与教育过程相融合。鼓励整合全省或区域高校和社会资源开展课题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所在学校能提供经费资助的项目。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申报
(一)项目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项目以学校为单位、以学校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二)项目内容。主要针对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突出问题。鼓励高校领导亲自抓调查研究,抓突破重点难点,从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创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素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深化实践育人机制、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等方面选题,打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题目自拟。已经形成经验、取得成效的工作原则上不选为“创新项目”。
(三)项目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实行学校领导主办、业务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项目负责人要带头研究并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工作台帐,明确具体承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为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研究论证、规划分解、组织实施等工作。优秀项目研究成果将在全省高校推广。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包括六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人员核查申报表真实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附件1)。每所本科院校不超过12项。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申请人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每校限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以书面形式一式3份连同《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于12月25日递交社科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在线填报。校内评审通过后申报人登陆: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y.scnu.edu.cn,在线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毕后12月30日前提交。
(四)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
(五)课题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具备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精力及其他相关条件。省教育厅将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课题管理,建立相关通报制度。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由广东省教育厅撤销其课题,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