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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评选2014年度学生创新奖的通知

2015-03-05 16:05: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本科年级:

请认真阅读通知原文,学生创新奖每年评奖一次,评奖的对象为在上年11日至1231日期间取得优秀成果或显著成绩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申报创新奖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 

(二)思想政治表现好,勤奋学习,热心公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三)获得以下优秀成果或显著成绩之一者: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编写出版编著、译著和专著; 

    3.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科技开发的成果已通过市(厅)级以上鉴定;

    4.科技制作、科技发明获得国家专利或应用于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5.在科技制作、科技创新竞赛或各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6.有其他优秀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成绩。

请申报创新奖的学生(即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者项目负责人)于39日至314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315日前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科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35

关于评选2014年度学生创新奖的通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评奖规定(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