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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学院第二十三期党校学习的通知

2015-03-20 16:0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团支部:
学院党校第二十三期培训班即将开班,请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校学习。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员条件
各团支部推荐的党校学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要求递交申请书半年以上)。
2)学习表现: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历年综合测评排在班级前75%以内;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要求在3.0以上。
3)工作表现:工作积极,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校、院、年纪以及班级的工作,成绩显著。
4)群众基础: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团组织推优赞成率超过50%以上,群众无明显反对意见。
(二)   推荐程序
1)团组织推优。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大会应当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团员参加,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团员的50;因故未能参加团员大会的团员,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记入。团支部委员要认真记录每位推荐对象的赞成、反对票数,并作为档案进行保存。
2)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到各年级团总支,年级团总支收集统一送到邓树添老师处。
3)学院团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及时向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推荐。
4)党支部审察。对团组织推荐的培养对象,党支部应当认真审察,充分听取培养人和群众的意见,审察合格向学院党校推荐,参加学院党校学习。
5)学院党校审察。对党支部推荐的对象,学院党校进行认真审察,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参加党校学习,根据计划进行培训,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三)“推优”名额安排
本期党校培训班计划总计培训暂定161人,其中:研究生20人; 201395人;201457人。
请各班团支部抓紧时间组织团员推优工作,将推荐名单交给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将本年级的推荐人员汇总到相关表格内(见附件),并于324日下午2点之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电子版excel文件(共四份))并发送一份到党校负责人王嘉瑶老师处,邮箱为305678064@qq.com
有任何关于党校开课的疑问,可联系王嘉瑶老师,谢谢!
联系方式:020-39310075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学院第二十三期党校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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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华师经管学院第二十三期党校学习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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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期党校考勤签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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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三期党校学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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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华师经管学院第二十三期党校补课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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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管理学院分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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