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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5年招收第二批金融专硕复试安排

2015-03-24 18:0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招收第二批金融专硕复试方案

按照《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为做好我院本年度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目前我院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工作正在进行中(http://em.scnu.edu.cn/yjs2015/login.php),经导师组同意调剂的考生,我院研究生办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被同意调剂的考生接到电话后即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登记,经我院确认并发送复试通知,然后考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经研究,我院定于327日(周五)至进行第二批金融专硕硕士研究生复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请接到国家调剂系统复试通知的调剂生(A区线,2015年经济类/金融专硕:3304568;管理类:3354669)依时前来我院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流程安排

1、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327日(周五)上午8:309:00

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楼(文二栋)206室

注意事项:报到时请交验有关材料,具体请见资格审查部分。届时请留下联系方式,领取并填写复试情况表。

 

2、专业笔试

笔试时间:327日(周五)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教学楼1-206

笔试范围: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firstpage/news_showDetail.jsp?index=26168

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允许携带不具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请按指定位置就坐并遵守有关考场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3、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327日(周五)下午2:005:00

面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楼(文二栋)308室

注意事项:请出示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并将复试情况表交给复试秘书。

 

4、英语口语面试

面试时间:327日(周五)下午2:005:00

面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楼(文二栋)305室与306室

注意事项: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根据面试前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英语口试。英语口语面试与专业面试交叉进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需交验的材料包括(届时请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查验后拿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得参加复试:

1)身份证

2)准考证(可从第一志愿学校网上打印截图)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4打印并签名的调剂申请表(仅调剂生,请见附件二)

5)政审表(需提交原件,请见附件四)

6大学(本科)历年成绩单

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往届生需此项,办理暂缓就业的考生由毕业学校出具)

8)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届生提供,万一来不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可以先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应届生提供)

10)加分材料(如有)

关于加分材料的说明: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324日前与我院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前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招考处审核。

11)能够证明考生自身素质的各项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论文、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该材料由考生自愿提供,并在面试时自行提供给指导组)。

 

三、体检

请所有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与调剂生)下载附件中的体检表(附件三)双面打印(填写好有关内容并贴上一张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带上准考证与身份证于下列时间自选前往我校石牌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55元请交校医院,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3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324日(下午230-500)、3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3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其他时间前往的,由于属于非集中体检时间,收费90/人,具体可咨询020-85211186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考生体检后将由校医院开具招考处盖章的回执交回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文二栋206)作为已经体检的凭证。没有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须对自己的体检结果负责。体检结果如有异常,校医院将立即反馈至我院,由我院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合格的体检报告也将由校医院直接返回至我院备查,无需考生领取。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用毕业生体检表复印件加盖校医院公章则免重复体检。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与待录取

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包括:

1、专业笔试(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1)外语考核(20分)

2)专业素质考核(50分)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30分)

其中(1)的成绩由英语口语面试环节确定,(2)与(3)的成绩由专业面试环节确定。面试环节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有部分科目缺考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开排名,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指导组将在复试过后尽快公布结果,我办将会马上与入围考生电话取得联系并在国家调剂系统上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务必在8小时内确认接受录取,超时不确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确认的待录取名单届时将统一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yjsy.scnu.edu.cn/hnyjs/newcms/zsxx.jsp,请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的考生务必在47日(周二)前补齐之前报到交验时尚未交齐的材料并快递到我办(快递上注明姓名、申请调剂的专业及材料名称)。录取通知书和调档等有关事宜在6月份下旬到7月初由学校招生考试处统一安排,硕士生导师将在9月份入学后经双向选择确定。


 

五、其他问题

1、交通指引:前往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区可乘坐地铁四号线至大学城北站下或市区广园东路乘坐大学城2线公交到星海学院站、华师站或大学城中部枢纽站下,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华南师范大学。前往石牌校区:地铁三号线华师站、BRT师大暨大站出站即达。石牌校区与大学城校区也可相互直达:BRT师大暨大站B25公交到星海学院站或华师站下车。详细可自行上网查询;

2、食宿: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生活区学南9栋,联系电话: 020-39310419。不同标准价格不同,请自行咨询。考生可在华师生活区的楠园和翰园饭堂购买餐票就餐,丰俭由人。

3、招生简章、招生人数、参考书目、指导组简介等资料请查阅我院预调剂系统(http://em.scnu.edu.cn/yjs2015/login.php)首页的菜单栏。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考试处和我院网页的相关通知,并保持通信畅通。

4、投诉与建议:我校2015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① 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20-85211016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②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电话:020-85213863;电子邮箱:yjshc2@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六、联系方式与地址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系统:http://em.scnu.edu.cn/yjs2015/login.php

联系方式(传真):020-39310352(工作日:900-12001400-164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文二栋)研究生办公室(510006

快递时请务必注明考生的专业、姓名和材料名称。同时为确保您的快递能及时送达我办,可采用顺丰、申通、圆通等全国著名快递公司的快递服务。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注:填写和打印附件有关表格时请不要调整表格格式和位置

144-150326103310.pdf

144-150330164106.doc

144-150330164124.doc

144-15033016414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