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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截至8.5)

2015-07-31 09:44: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理科各学院:
为加大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的扶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省级应用型科技研发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为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以及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等9个省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核心技术的后续研发和转化应用,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明确、能尽快转化应用”的项

目。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设置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和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可由高校牵头或参与联合企业共同实施。
(二)项目申报资料按照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附件材料应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实施计划等。
(三)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数额不得超过资助强度。面向企业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在该项目总投资(含前期研发投入)的30%。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1、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三、资助强度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种,资金扶持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重大项目指技术水平国际领先、产业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对我省经济和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重大项目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的项目扶持资金另行确定。
重点项目是指技术水平国际先进或在细分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和核心竞争力,资金投入量较大、对我省产业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的项目。重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可根据项目投入规模和项目性质,分为300万元、500万元两档。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首次申报者,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建立申报账号。曾申报过者,凭原有账号、密码登录。若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获取。申请人登录后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人完成提交后,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提交。
(二)本年度我校具有推荐申报名额共15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于8月5日上午12时前将拟申报项目清单(模板见附件2)报至科技处。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校内评审确定申报名额分配。
(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7时。即在此时间前,申请人必须完成申请书填写提交,同时学院须将申请书审核提交至学校。逾期未完成上述工作,系统关闭将无法申报。
(四)申请人及学院请于8月24日17时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校办公楼314室)。逾期不予接收。
五、联系人及方式
项目管理科 邓老师 13560109616 kyc5@scnu.edu.cn


 

科技处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