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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截止9.21)

2015-08-30 12:08: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理科各学院:

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本年度支持领域包括: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领域、农业科技领域、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领域、技术交易体系与科技服务网络建设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领域、科普创新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领域、产学研合作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共九大类。(指南见附件2)

二、申请条件

1.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广东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有关要求。

2.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所有项目均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见附件4)。

3.项目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如有合作单位必须签订申报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5)。申报指南如需企业作为主体进行申报,请尽快与企业沟通进行联合申报。

4.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6.1.1-201*7.12.31。

5.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进行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报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首次申报者,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建立申报账号。曾申报过者,凭原有账号、密码登录。若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获取。申请人登录后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人完成提交后,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提交。

2.9月10-14日,学校集中办理申报合作协议、真实性承诺函盖章。建议申请人参考模板撰写好协议书后,先将电子版发送至kyc5@scnu.edu.cn进行初审,通过审核者再将纸质版签字后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3.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7时。即在此时间前,申请人必须完成申请书填写提交,同时学院须将申请书审核提交至学校。逾期未完成上述工作,系统关闭将无法申报。

4.各单位请于10月8日17时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合作协议、真实性承诺函、相关证明材料等)一式二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接收。

四、联系人及方式

项目类:项目管理科 邓老师 85211103 kyc5@scnu.edu.cn

平台类:平台建设科 陈老师 85217435 chenshiwen@m.scnu.edu.cn

 

 

科技处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