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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届(14、15级)毕业拍照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015-10-29 15:49:00 来源:继续教育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做好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72018

毕业生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毕业证书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由新华社中国图片社统一实施。

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实际,现将我校20172018(2014级、2015级三年制学生)毕业生相片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8校内班毕业生拍摄相片安排

1时间地点:20172018届各专业校内班毕业生拍摄相片地点安排在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一楼(详细地址可见我院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地图),拍摄时间为201619日(周六)、2016130日(周六)、各班具体拍摄时间安排见附表1。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位,并指定负责的老师或班干部组织各班学生依时到场拍照。

2费用:相片采集工本费15/每个毕业生(图片社提供8张大一寸相片和图像数据文件),负责的老师或班干部请提前收齐工本费,在拍摄期间按本班实拍人数直接交给图片社工作人员。

3流程:按附件1指定时间,以班为单位,由院系老师或班干部组织拍照,最后与图片社工作人员结算费用。每个学生拍摄前,均需在读卡机中校验身份证或学生证,故务必通知学生带好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

 二、20172018校外班毕业生拍摄相片安排

1、凡有20172018届毕业生的校外教学点要主动与所在地区相片采集工作负责学校(见附表2预约拍摄时间和组织毕业生拍摄相片。

2、由于图片社拍摄相片时,需要学生信息的数据文件,故教学点须提前与我院学历部联系,获取本教学点的EXCEL数据文件,以便开展拍摄工作。

3、相片采集工本费15/每个毕业生(图片社将提供8张大一寸相片和图像数据文件),工本费在拍摄相片前先缴交到本班负责组织拍摄的班干部或老师处,在拍摄相片期间以班为单位直接与图片社工作人员结算。

4、各教学点要按约定的地点、时间组织学生有序地进行拍摄。要求图片社社工作人员直接将毕业生相片和光盘寄送回“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学历教育部 卢华兰 老师收 邮编510631 电话020-85215761

 三、其它事项

1、拍摄相片仪容要求:不能穿蓝色上衣(建议统一穿着白色衬衫拍照);免冠,不许戴耳环、围巾;有帽子的外套、松毛衣领或衣领肥大的外套必须脱下;长发放肩后,露耳。

2、个别人数较多的教学点,如需在教学点设点拍摄相片,可直接与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联系(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电话:020-83398378,传真83194696,联系人:陈小姐)

3错过集体拍摄时间的学生,须在2016430日前联系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补拍,补拍联系电话:020-8330207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补拍时图像采集中心会要求填写快递回邮地址,请填写: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卢华兰 老师 收,邮编510631,收件人电话:020-85215761

4、请学生在20165月份后登陆我院网站http://cce.scnu.edu.cn的“查询系统”进行图像信息校对,如发现自己的图像信息异常,可通过电子邮件(hsjj05@scnu.edu.cn)与我院学历部联系。

具体安排详见下面附件毕业拍照安排表:

149-151029155K0.xls

                                      经济与管理学院成教办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