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的通知(截止11.26)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5]3079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有意者请于11月26日之前直接联系人事处师资科平功波,电话:85211059。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年11月17日
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