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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6年度办理独生子女综合保险的通知

2015-11-30 15:2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新的普遍二孩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从2016年起不再由学校统一办理独生子女综合保险。若有需要办理的教工可由各单位统一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具体我们在计生工作QQ群里说明。

在新的普遍二孩政策落地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待遇,但政策落地之前的独生子女及父母仍然享受相关待遇不变。因此,政策落地之前的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每月5元保健费,计划在政策落地后随教工工资发放。

另建议:根据十八大五中全会公报,今后都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因此,教工为了保障子女的身体健康,最好尽快自行到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居民医保手续。户籍在华师或石牌街的,可向石牌街医保办理窗口咨询。电话:87507586

 

                                 校计生办

                            201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