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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2016-04-15 17:50:34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院系、各单位:

2016年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工作现已开始,请通知相关教职工按要求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在编教职工。

注:已申领住房货币补贴的教职工无须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1)在职教职工提交《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1);

(2)2000年1月1日前离退休且2000年1月1日尚健在的教职工提交《广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2);

(3)2008年12月31日前入职我校的教职工另需提交《华南师范大学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变动申请表》一份(附件3)。

2. 其他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正反面复印,已婚教职工需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且申请人身份证在上);

(2)外单位调入的教职工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含夫妇双方)及所属市一级房改部门开具的“是否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证明原件(广州市内调入的教职工无需提供市一级房改部门证明);

(3)2000年1月1日后结婚的教职工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三、填表要求

1. 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除签名外,其他内容可复印);

2. 以下5栏内容请不要填写:
(1)当地补贴标准(元/月/人)
(2)应补贴金额(元/年/人)
(3)单位审核意见
(4)现居住地房改部门审核意见
(5)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 “本人意见”一栏填写内容为:“本人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未(已)领取过住房货币补贴或租住廉租房。(签名)”。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交至房改办。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大楼216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5214186。

房 改 办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广东省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2 《广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变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