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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 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

2017-05-24 14:44:5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 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

各有关学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请有意参加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的老师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dhrss.gov.cn/zcb)自行报名参赛。现将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转发如下。

科技处

2017年5月23日

 

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 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委)、财政局、农业局、商务主管部门、港澳办(局)、台办、团委、妇联、残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辖内各二级分行,各普通高校、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激发科技人员、大学生、技能人才、异地务工人员、新型农民、残疾人等各类群体的创业创新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在广东掀起双创热潮,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圆众创梦想 谱南粤新篇

二、大赛时间

20174月至10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

(二)支持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广播电视台。

(三)承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分行、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

(四)合作机构:粤财控股、中大创投、中大科创、广东博士科技有限公司、羊城创意产业园、广东医谷、广东省侨界海归协会、广东朝启创新创业孵化器、松湖华科产业孵化园、广东海鳖信息科技、广州创业谷、广东云宏科技、普金科技、横琴华南上市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科炬高新技术创业园、中山英诺众创空间(更多合作机构详见大赛官方网站)。

(五)支持媒体:南方日报、腾讯大粤网、今日头条、投资界等。

四、组织架构

成立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总体指导和统筹规划等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秘书处),负责大赛的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等事宜。

秘书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大赛的具体工作事宜。

大赛同时设六个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在组委会统筹协调下,做好单项赛事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工作。

大赛设官方网站(http:/www.gdhrss.gov.cn/zcb)发布大赛有关信息,接受参赛项目注册报名。

五、赛事内容

大赛分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残疾人公益赛、大众创业创富赛、农村电商赛六个单项赛事进行。重点鼓励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现代农业、生活服务业、社会公益等领域创业项目参赛。

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大学生启航赛、技能工匠争先赛、农村电商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残疾人公益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每组分设自强类和助残类。大众创业创富赛分团队组(创意组)、企业组(创业组)、创富组进行比赛。

六、参赛条件和参赛要求

(一)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不限户籍、地域并面向港澳台和海外人员,有意向在广东创业和已经在广东创业的均可报名。曾获以下资助或奖项除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广东“众创杯”系列赛事金银铜奖;“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邮储银行杯”创业创富大赛一、二、三等奖)。

2.参赛团队(企业)报名时只能选择六个单项赛事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具体参赛条件详见各单项赛事方案。

(二)参赛要求。

1.参赛者应诚信参赛,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已获奖的收回相关奖励。

2.参赛项目须合法合规经营,并承诺所拥有知识产权归属或来源正当合法,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若因此产生纠纷,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者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七、活动安排

(一)大赛启动(20174月中旬)。在广州大学城举办大赛启动仪式,邀请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合作机构和创业导师、创业者代表、学生代表参加。

(二)报名审核(20174月中旬至6月上旬)。参赛者在531日前登陆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大学生启航赛团队组参赛项目按单项赛方案及通知要求操作)。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名项目可在提交报名申请5个工作日后登陆大赛官方网站或广东人社APP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可打印报名成功回执,不得再报名参加其他单项赛。审核不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补充、修改材料或改报其他单项赛。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资格审核。

(三)开展比赛(20176月中旬至9月中旬)。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比赛,可采取书面评审(网络评审)、项目路演等方式。

(四)颁奖仪式(201710月)。在“双创活动周”期间举办大赛总结颁奖暨项目展示会,邀请省领导、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合作单位、导师代表、获奖代表等参加。相关活动将由广东广播电视台录制并在广东卫视频道播出。

(五)配套活动。比赛期间及比赛结束后,组织创业训练营、交流会、项目展示、资源对接、高峰论坛、政策宣讲、人才招聘等活动。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和若干单项奖,由组委会或单项赛事执行机构颁发证书。

团队组和企业组金、银、铜奖获奖项目由组委会统一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同时作为大赛奖金),其中:企业组金奖20万元、银奖15万元、铜奖10万元;团队组金奖10万元、银奖8万元、铜奖5万元(2年内在广东落地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  

大众创业创富赛创富组由大众创业创富赛执行机构给予相应奖励。

具体奖项设置及资助(奖励)标准详见各单项赛方案。

九、政策支持

除奖金资助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十加N”支持措施。

(一)孵化场地保障。申请入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台办、团委等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费场地和孵化服务。

(二)创业融资支持。有机会获得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旗下子基金及大赛合作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可由承办单位推荐到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中国青创板”、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展示。

(三)创业担保贷款。参赛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可向企业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四)银行专项授信。有机会获得大赛合作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提供的企业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支持。

(五)素质提升资助。有意愿的获奖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推荐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EDP培训课程),享受10000元学费资助。

(六)政策补贴直补。获奖项目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相关补贴,补贴总额最高可达10万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提供专人对接等服务。

(七)职称评审。参赛项目获得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铜奖(含)以上奖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可根据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已取得专业资格,将获得奖项视为重要业绩成果,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和层级除外)。

(八)人才评选推荐。参赛项目获得科技(海归)人员领航赛铜奖(含)以上奖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可申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推荐到相关人才项目中参加评选;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评审;属留学回国人员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相关资助项目。

(九)交流对接平台。参赛项目可申请参加大赛配套的项目展示、资源对接、交流会等活动;申请加入广东省众创俱乐部,获得广东省创业导师团导师辅导服务。

(十)人力资源服务。参赛项目可申请参加人才招聘专场对接等活动。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核心成员可申请享受落户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人才优惠政策及服务。

(十一)其他。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和合作单位将结合职能或自身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有关政策可在大赛官方网站和相关部门网站查询或向相关部门咨询。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大赛是我省落实“双创”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是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地要密切配合组委会和单项赛事执行机构,广泛发动本地的创业项目报名参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影响力和调动有关资源,推荐选手报名参赛。

(三)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各地要把本次大赛作为推动政策落实和服务对接的重要平台,主动与参赛选手对接,提供政策指导等服务。特别是对大赛获奖企业(团队),要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协助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各承办机构要根据组委会的部署,统一大赛标识、统一大赛主题、统一规范名称,积极做好大赛宣传。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受众广的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要在本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链接或转载大赛有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载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等张贴大赛宣传海报、播放大赛宣传视频。要及时关注本地区本系统选手报名和比赛情况,组织相关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扩大赛事社会影响力。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事项,由大赛组委会或单项赛执行机构另行通知或通过相关网站发布。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大赛的统筹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各单项赛事的具体联系人。有关人员名单(附件8)请于418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三)各单项赛事执行机构请于610日前将单项赛具体赛程及配套活动安排、项目评审细则等报送秘书处。各阶段比赛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报送比赛进展情况。赛事完成后按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将获奖项目资料报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人:李文静 黄维力

联系电话:020-83194738  83332790 

传真电话:020-83377615

电子邮箱:gdzcb20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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