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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12-07 09:03: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现对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合同截止期为2018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省科技计划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main)查询待验收项目,或联系科技处获取项目验收清单。

二、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及工作流程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按期组织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请按期完成结题;确实不能结题的项目应申请终止课题,向科技厅监审处提交项目终止申请并抄报项目主管业务处室。

项目验收形式分会议验收、材料验收2种方式:

(一)省财政经费支持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监审处组织,采取会议验收方式结题验收;

(二)省财政经费支持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材料验收或会议验收,科技厅委托有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如下:

1.12月16日前,请项目承担单位和科技主管部门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中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至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

2.12月26日前,项目验收申请书审核通过的项目,请联系验收组织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中提交项目验收书至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

3.2019年1月5日前,项目验收通过后,请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版项目验收书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三、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3  liuxiaoyan@m.scnu.edu.cn

                                        科技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