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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拉脱维亚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的通知

2019-04-02 14:33: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商请推荐2019-2020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汉办〔2019〕137号)通知,现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2020年赴拉脱维亚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有关事宜如下:

一、岗位需求及任期

(一)需求

我校驻拉脱维亚大学孔子学院(Confucius Institute at University of Latvia)中方院长1名

(二)任期:一般为2-4年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含)周岁,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2.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总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曾经担任中方院长,且表现优秀者有优先权。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石牌校区行政楼612室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85216962   
    3. 选拔程序 
   (1)报名者请下载填好附件表格,同时提交本人详细简历A4格式打印件(请参照上述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说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注明详细联系方式。 
   (2)报名者将先参加校内甄选,将择优录取,甄选结果另行个别通知。

(3)完成校内选拔后上报省教育厅并推荐至国家汉办,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2019年5月举办的选拔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派出待遇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审批表

  2.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

 

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审批表.doc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流(换)生报名表(本科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