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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25 17:15:2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9〕57号)精神,教育部2019年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拟在2019-2021年三年中,分年度建设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现将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学院满足下列两类条件之一的专业可进行申报: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专业

1.符合教育部18号文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2.原则上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已经通过省级验收(含2019年省级验收通过项目)。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

1.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

2.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称号;

3.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各学院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均可申报,省厅将对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的专业优先推荐教育部。

二、申报、遴选程序

1.学校申报。

(1)学院申报。各学院作为专业建设的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本学院优势重点专业进行申报。申报专业须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

(2)学校组织论证。学校参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予以5天公示。

(3)省教育厅网站填报。学校统一组织拟推荐项目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gjc.scnu.edu.cn/),进入广东“双万计划”栏目进行填报。填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遴选专家组,根据申报条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信息审核,并按照遴选程序对申报专业进行评议,提出2019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拟推荐名单。

3.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根据专家遴选评议结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审定2019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名单。

4.国家平台报送。省教育厅组织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名单的高校使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进行专业信息在线填报(具体填报方式见18号文,国家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届时由省教育厅发放),并由省教育厅完成在线审核,提交报送教育部完成最终申报。

(二)时间安排

4月25日-5月8日,学院申报;

5月9日-5月25日,学校推荐;

6月6日-15日,省教育厅审定;

6月15-30日,国家平台报送。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清单(材料清单需包含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4,按推荐程度排序)、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说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石牌校区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1室)其中佐证材料清单、汇总表、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说明等材料请务必加盖公章。不需提交“佐证材料”纸质版。

电子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相关佐证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说明等(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scnujyk@126.com其中“佐证材料”应尽量简洁,并按附件3要求有序整理,每个专业所有材料压缩后大小不超过40M。

联系人:彭惠芳,电话:85211096。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要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统筹推选优势重点专业,积极协调落实相关办学资源,做好一流专业建设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二)强化建设保障。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教育省厅指导意见强化对一流专业建设的支持,在专业设置、专业认证,以及招生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给予相应建设经费支持,各学院也要整合和集聚校内外各类资源,对一流专业建设给予重点倾斜,加强各方面建设保障。

(三)落实目标要求。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计划实施过程跟踪,制定一流专业建设目标及绩效考核方案,对专业建设点进行专项考核,实行动态调整,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设点暂停支持或予以撤销,对建设达标且成效较好的专业,加大支持力度。获得专业点建设的各学院要强化建设意识,确保持续建设力度,并做好参加专业认证的各项工作,争取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在我校建成一批办学声誉高、教师质量硬、培养过程实、条件资源足、质量保障强、学生发展好、支撑地方及国家发展有力的国家级一流专业。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学校网页或教务处网页下载。

 

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32号).rar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18号)

      2.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3.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4.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