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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华南师范大学首届“十佳国际学生”的通知

2019-05-13 15:1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评选华南师范大学首届“十佳国际学生”的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05-13]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风校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激励国际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宣传我校,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共同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华南师范大学首届“十佳国际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我校全日制优秀国际学历生

二、评选名额:10

三、评选条件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学习态度端正,学术表现优异。

(四)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

(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等社会活动。 

(六)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优先考虑已有实际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学院内进行评选,初步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

(二)提交材料

520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纸质版)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管理科,电子版统一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elcome2scnu@163.com,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十佳国际学生申报材料》。

1.“我的留华故事”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不少于800字

2. 学生各类获奖或专利佐证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证明(原件由学院审核,仅需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书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学院公章);

3.《华南师范大学“十佳国际学生”推荐表》(一式一份,需由学院分管外事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4.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有关推荐人的宣传报道等)

(三)学校终评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选出华南师范大学首届“十佳国际学生”候选学生。

(四)公示

通过校园网公示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五)表彰

颁发华南师范大学首届“十佳国际学生”证书予以表彰。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欧阳辉、李爱英,电话:85210057,地址:石牌校区专家楼2层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十佳国际学生”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