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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具体工作安排

2019-11-01 13:34:1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需上报学院2018年、2019年基本工作量数据。此次2018年、2019年基本工作量数据将用于测算学校基本工作量标准,请各位老师予以重视,认真填报。现按照学院的实际,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数据填报

1.填报对象:全体教学科研人员

青年拨尖、青年英才、博士后、特聘教授等年薪制人员无需申报;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暂无需申报。

2.填报内容:2018年、2019年基本工作量

  人才培养”按照学年统计,即2017-2018学年、2018-2019年;其他按照自然年统计,即2018年1月-12月,2019年1月-12月。

 3.具体安排:

教职工按照附件《2018年基本工作量申报表-个人版》、《2019年基本工作量申报表-个人版》的要求,分年度填报个人基本工作量数据,上交学院有关部门。上交材料时间:各位老师请务必在11月7日前,把有关表格打包,电子版以“姓名-基本工作量”发至院办邮箱hsjgyb@126.com

学院办收齐老师个人《基本工作量申报表-个人版》后汇总,然后发至学院各相关部门进行相关工作量的审核(11月9日完成)。

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表》后面的填表说明。

  二、学院有关部门审核老师上报的工作量(11月18日完成

  1.学院教学部门:负责审核老师的教学工作量、毕业论文指导、本科导师制指导的学生数量及教学类成果等;

  2.各系主任:负责审核本系老师本科实习实践指导工作量等

  3.学院研工办:负责审核老师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上课情况、研究生毕业论文指导,作为硕导指导的研究生人数,专业竞赛指导等);

  4.学院科研部门:负责审核老师的科研工作量及各类科研成果;  

  5.学工办:负责审核老师指导本科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指导本科科研立项等。

  6.院办 :负责审核老师的管理与社会服务工作量

管理与社会服务工作量是指老师参与学校及学院公共事务、公共服务与管理工作。例如学校教代会代表、学校常设委员会委员、校工会委员、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学院工会委员、院长、副院长、系主任、系副主任、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外事秘书、会计、出纳等等。

(注:以上各类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上面所提及的明细,请老师按照各自2018年、2019年所担任的具体工作来填报)

  三、单位汇总并填报《基本工作量申报表-单位版》,上交学校人事处(11月26日完成)

1.学院办负责汇总并填报《基本工作量申报表-单位版》

2.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根据教职工上报的基本工作量材料,统一核定各项基本工作量得分。

3.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整理有关材料上交学校人事处。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具体工作安排等文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11.1

2018年基本工作量申报表(个人版).xlsx

2019年基本工作量申报表(个人版).xlsx

学校具体工作安排.docx

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