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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0年上半年广州市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办理毕业登记的通知

2020-06-15 09:41:0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文件要求,请符合毕业条件、且拟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请详细阅读本通知附件1《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办理毕业登记须知》,并按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提交毕业申请,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 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2020年6月15日– 2020年6月20日,考生个人网上申请。

  特别注意:

  1.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网上提交申请时,可选择的初审地点仅限于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不能选“广州市区”。

  2.请考生结合我市各区现场初审的时间(见附件2)及个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网上申请时间及现场初审地点与时间。

  (二)现场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重要提醒

  (一)助学机构考生个人也可按此通知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见附件3),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本次办理毕业申请时,在新旧专业名称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三)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自考办核查后,审核属实的方可办理本次毕业登记手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和修改。

  (四)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殊专业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行政管理(原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从2019年起,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成绩单。

  (六)《毕业生登记表》必须双面打印,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

  (七)根据《广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对前来我市各区办理毕业登记初审的考生,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八)鉴于当前疫情情况,建议考生可选择在我省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办理毕业登记。

 

附件:

1.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2.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3.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注:附件下载请详阅广州招考网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