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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际联合学院中外联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2020-07-02 14:51:2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国际商学院、软件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文化学院:

为推进南海校区国际化办学内涵建设,深化中外联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经研究,拟组织开展中外联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立项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发展与改革方案》《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联合学院办学特区实施细则》精神,以“国际化、新工科、交叉学科、研究型”为引领,深化中外联合培养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立项原则

1.立足教学改革前沿。顺应教育教学规律和中外联合培养人才成长规律,特别是学科专业的特殊规律,紧追国家高等教育政策前沿;

2.立足联合培养改革。切实解决中外联合培养中的重点 难点,突出学科专业交叉和专业特色,加强中外教育教学融 合,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和质量保障体系,有针对性 地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3.立足教改实践一线。注重项目成果在中外联合培养教 学实践中的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仅限于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主要 包括学术英语教学改革、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建设、人才培养 模式改革、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特色专业教研模式构建、专 业课程思政改革、产教模式融合、实践教学创新等。

三、申报要求

1.优先中外联合培养教学一线人员(含外籍教师)申报,鼓励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立项。

2. 2019 年国际联合学院已立项建设的全英课程相关研 究内容不再立项不支持纯理论研究型项目;不支持教育教 学与管理的常规性工作项目。

四、建设要求

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为 9 万元。国际商学院语 言与通识教育中心 4 万元。每个项目建设经费不超过 1.5 万 元。

自立项之日起,教学改革期限为 1 年。各学院负责保证 进度与质量,半年后由国际联合学院和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 联合开展中期检查。

五、立项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改革需要组织教师申报, 并确定拟推荐的申报项目、项目数量与建设经费,国际联合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请各学院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前将《中外联合培养教育 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XXX 学院中外联合培养教育教学改 革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seminternational@scnu.edu.cn,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项目评审

各学院对通过国际联合学院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择优确定拟立项的项目名单,评审结果需在各学院内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3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查后符 合相关要求的,以学院为单位,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报送至 国际联合学院。

(三)公布结果

经审核无误,国际联合学院正式发文立项。优秀项目将纳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

1.《中外联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XXX学院中外联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国际联合学院

                                                                                                  2020年7月1日

 



文件下载:附件2:XXX学院中外联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文件下载:附件1:国际联合学院中外联合培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