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核查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基本学籍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教务处现对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基本学籍信息进行核查与确认。为保证学籍学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请各学院及全体同学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如下工作。
一、学生核对本人各项学籍信息
(一)在校教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对本人各项基本学籍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
(1)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附件2。
(2)校教务系统网址:https://jwxt.scnu.edu.cn/。
(3)请确认两个系统的上述信息项内容完全一致并与本人实际持有的身份证件信息完全一致。
(4)上述5项信息,学信网与校教务系统不一致的,请报教务处教务学籍科复核。
(5)入学后经公安机关核准,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11月20日前向学院提交变更申请,申请流程及材料详见附件3、附件4。
除迁居港澳外,因原身份证号码注销而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的,学校概不受理其变更申请。
(6)2020年入学的新生录取数据暂时未录入学信网,请2020年入学的新生先核对确认校教务系统信息,待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录入信息后,学校会另行通知。
(二)在校教务系统如实完善相关学籍信息,如姓名拼音(与教务系统现用姓名为标准)、籍贯(与户籍信息一致)、联系电话、家长信息以及个人简历等,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
教务管理系统要求的必填项必须填写完整。
二、学院受理并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一)受理并审核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管理办法》,学生申请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等信息的,学院应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公示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教务部门,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2.根据学生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学生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对学生的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应包含姓名、变更项、变更理由、变更部门等(不含信息项具体内容)。
4.根据审核及公示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5.12月4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学籍科。
(二)在教务系统受理并审核学生其他学籍信息项变更申请,如姓名拼音、政治面貌等。
三、教务处联系人
郭莉,石牌校区行政楼207,联系电话85211092,电子邮箱liguo@m.scnu.edu.cn。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