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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自考(社会考生)论文答辩通知

2020-11-12 16:11: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一、答辩资格查询

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本次自考毕业论文的初评工作已结束。考生可凭个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陆系统查询初评结果。初评合格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二、答辩安排

受今年疫情影响,本次答辩采取网上答辩的形式进行。

1.答辩时间:2020年1115日(星期日)晚上20:00-21:30

作答时长90分钟。系统将在2020年1115日晚20:00准时开放,请考生务必在该时间段内登录系统完成作答,逾时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答辩。

2.系统开放后,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系统(网址与答辩资格查询相同),查看并记录下本人的论文答辩题目(可复制粘贴)。

3.一律采用电脑作答,勿手写,答卷上方要标明准考证号、专业、姓名和答辩题号与题目,每题作答字数不超过600字。

切记:不得直接在系统上作答。 

4.作答结束后,尽快将个人电脑上的答卷(word文档格式,命名为:“专业+准考证号+姓名,例如:人力资源管理+01010011121+张三)上传到系统中。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有提示,确认提交成功后,自行截图保存提交记录。

切记:系统将在当晚22:00时自动关闭,不再接收上传文件,超时自误。

三、论文最终成绩将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四、如对成绩确有异议需复核的,可在省考试院发布论文成绩后两周内,由本人向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实践考核成绩复查申请表》、《自考考生信息简表》各1份提出复核申请,资料提交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广州天河区五山路178号华师科技大楼230室,电话:020-85211317,不接受现场和电话申请。(注:成绩公布前,所寄邮件概不予受理)

复查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复核结果将在2021年1月15日前反馈至考生电子邮箱。

 

答辩资格查询及答辩操作指引.docx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自考实践考核成绩复查申请表.docx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