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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 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0-11-19 09:52:3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意见》( 华师〔2015〕88号)、《关于推荐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过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现对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年度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推荐17类项目共312项。经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确定共297项符合建设内涵和要求,其中一流专业建设点9项、在线开放课程31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29项、线下课程10项、社会实践课程2项、一流实验课程14项、全英课程21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项、产业学院1项、虚拟仿真实验项目10项、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项、实践研习5项、互联网+实习工作坊项目2项、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9项、教学团队11项、教学改革项目118项、学院自设项目12项,现予以立项,具体立项建设项目见附件1。

另外,学校还组织了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专项、智能基座基地建设专项、南海校区国际化办学专项等三类专项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经评审及公示无异议,共有30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25项智能基座基地建设项目、50项南海校区国际化办学项目符合建设内涵和要求,现予以立项,具体立项建设项目见附件2-附件4。此三类专项项目纳入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

二、项目管理

本次立项项目仅为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满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验收,只有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才会被发文认定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周期除在“项目建设内涵及要求”中有明确规定的项目类型外,教改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其他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本次立项项目作为我校推荐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储备项目,学校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将一律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

各单位须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项目负责人须紧扣项目内涵和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建设研究工作并在实践中应用和检验建设研究成果。各项目须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确保研究进度,按要求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按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争取在教学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形成特色,在全校产生良好的应用示范辐射效应。

三、经费安排

(一)经费来源及资助标准

南海校区国际化办学专项由国际联合学院负责经费资助,资助标准由国际联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

其他所有项目由各单位从人才培养常规经费或其他经费来源给予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

(二)经费管理

    各单位校级“质量工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数字华师“部处通知”栏目中下载。

 

附件 1: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专项)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3: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智能基座基地建设专项)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4: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南海校区国际化办学专项)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18日

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学〔2020〕73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