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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21年夏季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21-05-23 14:54:1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18]39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今年夏季我院自学考试020301K 金融学、120201K工商管理(课程组:商务管理)、120201K工商管理(课程组:现代企业管理)、120206人力资源管理4个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类型

 申请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各类考生)

思想政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品德端正;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外语水平

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课程成绩

达到毕业条件;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

毕业时限

已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12个月内。

根据省学位办有关通知,本次申请仅受理2020年6月、2020年9月、2020年12月毕业的自考毕业生。

注:课程平均分的计算方法,请查阅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学士学位专栏”中有关指南。我校继续教育学院(http://cce.scnu.edu.cn/)和我院继续教育办(http://em.scnu.edu.cn/jixujiaoyu/zixuekaoshi/ )是不同的两个单位,请同学们注意区分相关信息。我院学生具体办理时间、相关信息以我院网站(http://em.scnu.edu.cn/jixujiaoyu/zixuekaoshi/ )通知为准!

二、申请程序

1. 2021年5月24日至6月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按附件1《学生端操作手册》指引,登录相应网址http://jxjycjpt.scnu.edu.cn/xs/xwsynew/xwsyLogin进行“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填写相关申报资料。各位毕业生在线填写的申报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唯一依据,请务必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2. 参加2021年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的毕业生,待成人学位外语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情况及时填写相关申报资料。

3. 自学考试的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外,还需完成以下事项: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蓝底彩色,像素为180×240的JPG文件)。

  我办仅受理在广州华师本部就读及在我院申请论文的考生相关资料,恕不受理其他办学点考生个人办理学位的资料,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6月4日前将以下相关纸质材料快递寄至我院学院自考办(广州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B103室,王老师收,电话:020-85211317(注:因现阶段还处于疫情防控期、学校采用半封闭状态,快递需自取,为方便收件,请统一使用顺丰快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办学点就读的考生请将资料提交各个办学点统一处理,非此类考生寄送的资料将不会受理,也不会给予回复。提交材料包括: a)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 b)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注意,请务必在每张纸质相片后面写上姓名),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

4. 学院将于6月6 日前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后将锁定网上申报资料不能进行修改。各位同学可在6月上旬登陆学位申报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于6月8 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

 三、各办学点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时间安排

1、各合作办学点教务员工作流程:

及时向已毕业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

各办学点在收取考生的各项材料时,(请务必向自考毕业学生说明: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纸质材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对收到的材料核对无误后,在申请表加盖办学点公章,6月4日前,将接收到的自考本科毕业生递交的纸质材料交到我院继续教育办。

6月6日前,学院教务员完成申请资料的初审工作。

2、6月1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召开会议,对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投票表决。

3、6月18日前,将对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7月上旬,正式为学生办理成人学士学位证书。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按学院通知要求,持有效身份证分批到所属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格由学位申报系统自动初步审核(个别自考学生需人工复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需本人主动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自考毕业生还须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我办仅受理在广州华师本部就读及在我院申请论文考生的相关资料,恕不受理其他办学点考生个人办理学位的资料。其他办学点考生由办学点统一办理,请考生与原报读办学点联系。

3、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料(包括毕业情况、课程平均分、相片核对等)须由各办学点教务员统一按上述时间交来我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办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学生端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