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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华南师大有关出访归来须完成事项的补充说明

2023-11-07 11:3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华南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国际处将进一步强化并优化因公出访归来的相关管理工作。

 

一、出访团组应在返回7天内及时将证照交还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入境管理科统一保管。

 

1.出国归来交还因公护照时,应同时提供《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绩效报告表》、《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情况确认书》及因公证照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页复印件 。

2.出境归来交还因公港澳通行证时,应同时提供《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绩效报告表》、《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情况确认书》及因公证照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页复印件。

3.持人才签注出境归来的,提供《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绩效报告表》、《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情况确认书》及因私证照复印件和从“国家移民管理局小程序”打印出来的出入境记录。

 

二、以上程序完成后,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入境管理科将提供《因公临时赴国(境)外任务审批结果通知》用于出访人办理报销事宜。

 

三、《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绩效报告表》、《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情况确认书》在“国际交流合作处主页—用户指南—因公出访—相关下载”中查询。也可见以下附件。


文件下载:1-华南师大临时出国(境)绩效报告表.docx


文件下载:2-华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情况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