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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分党校2024年第一期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4-04-18 16:02: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党支部:

为更好发挥党校功能,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学院党委分党校决定举办2024年第一期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参加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对象为各支部重点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已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2.上学年无挂科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要求在2.8以上。

二、培训时间安排

1.资料填写:各党支部对报名参学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于4月23日21:00前将符合培训资格的发展对象名单电子版(附件一)发送至党校事务部电子邮箱:jgdjdxswb@163.com,请各支部确保学员信息填写准确和完整,经党校事务部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培训。

2.教学安排:4月25日-5月10日(具体学习课程以实际通知为准)

3.考核环节: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集中教学、社会实践以及结业考核三大部分。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开班仪式、集中教学环节和结业考试将在线下集中进行。

四、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1.集中教学环节:

(1)线下教学环节。学员需按时完成线下课程的培训课时。

(2)线上教学环节。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指定的线上课程。

2.社会实践环节:

学员需按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教育、优秀企业交流学习、专题辅导、集中学习等实践教学。

3.结业考核环节:

本期培训结业考核形式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支部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经管党建中心党校事务部。

联系人:林梓莹 15220464900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分党校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一:华师经管学院2024年第一期重点发展对象基本信息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