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华师〔2015〕9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学院监督责任
(一)成立工作小组。学院是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整体统筹、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包括指导教师选配、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规范教育、答辩组织、成绩评定、推优、归档、抽检、总结等。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教学院长担任,成员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教务员等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
(二)成立答辩小组。各学院应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在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承担答辩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把关工作。答辩小组组长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担任,成员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且为单数。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成员。答辩小组另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现场记录、材料整理、成绩统计等工作。
(三)强化过程管控。各学院应依托学校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管理系统”,网址:https://co2.cnki.net)做好毕业论文过程监督、学术规范、查重审核、成绩评定、定稿归档等工作,确保各环节有痕可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执行“一生一文、一人一篇”管理要求,推进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和国际学生等多学位类型毕业论文趋同管理,实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质量并重。
(四)压实指导教师责任。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指导全过程;定期督查毕业论文进度与完成质量,及时答疑解惑,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开题、中期检查、查重检测、答辩等各阶段任务;严格审核毕业论文终稿质量,客观公正地给予成绩评定。各学院应合理确定指导教师与毕业生配比,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6名。
二、深化学术规范教育
(一)强化学术诚信引导。各学院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和学术伦理教育融入毕业论文指导各环节,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确保成果原创性与学术严谨性。严堵学术不端漏洞,严禁使用AI工具代写、直接生成论文,以及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等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二)细化格式规范要求。各学院应结合往届毕业论文格式常见问题,进一步细化毕业论文格式要求,确保“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等6个关联学位授予及教育部抽检的关键字段信息准确无误。
三、落实质量保障要求
(一)查重检测。各学院应监督指导学生上传毕业论文答辩版至毕设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文献)低于30%(不含本数)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未完成检测或检测未达标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论文,并重新提交检测。
(二)校级抽检。为加强毕业论文质量监控,主动对接教育部抽检要求,自本届起,学校将以校外送审方式组织开展校级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届毕业论文总篇数的3%。对近两届教育部抽检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学院,抽检比例提高至5%。本次校级抽检试点单位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校级抽检试点工作定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答辩推优。各学院应于4月底前完成第一轮答辩,并从中遴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成绩须高于90分。各学院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本届毕业论文总篇数3%的比例(不分专业,篇数向下取整)评定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对近两届教育部抽检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学院,推优比例调减至1%(同上要求)。推荐名单须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第一轮答辩未通过者,由学院组织第二轮答辩。全部答辩工作须于5月中旬前完成。
(四)论文定稿。答辩通过后,学生须在5月29日前根据答辩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形成毕业论文归档版,并在毕设管理系统“过程文档管理”—“提交归档版”版块,上传毕业论文归档版,同时确保“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等关键字段信息准确录入。
四、抓好论文收尾环节
(一)成绩评定录入。毕业论文实行综合评定制度,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两部分构成。成绩评定表中的指导教师评语和答辩小组评语须完整、规范、客观、具体,杜绝“三言两语”或“万能公式”式评价。毕业论文最终评分须及时录入毕设管理系统,并同步至教学管理信息平台。
(二)推进电子归档。学校持续面向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实行毕业论文电子归档。电子归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归档版与成绩评定表两部分。各学院须确保归档材料完整、规范、准确。自本届起,毕业论文归档完成情况将嵌入毕业生离校程序,未完成归档的学生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毕业论文归档工作须于6月底前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落实教育部抽检。教育部抽检将于每年8月下旬启动,抽检范围涵盖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和国际学生等多学位类型毕业论文。抽检材料包括毕业论文归档版、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等。各学院须提前做好材料收集、整理与核对工作。教育部抽检“存在问题论文”结果纳入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绩效管理特殊事项清单,各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部抽检工作须于9月中旬前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梳理工作总结。各学院应全面复盘2026届毕业论文教学管理工作情况,系统梳理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工作总结应涵盖总体运行、过程管理、质量保障、存在问题及改进举措等方面,力求数据翔实、举措扎实、案例真实。毕业论文工作总结须于10月底前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阶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拟) |
1 | 工作备案 | 学院发送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答辩小组名单盖章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 4月10日前 |
2 | 查重检测 | 学生上传毕业论文答辩版至毕设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 | 4月17日前 |
3 | 校级抽检 | 学校在4个试点学院开展校级抽检 | 4月26日前 |
4 | 论文答辩 | 学院组织第一轮答辩,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经公示无异议,发送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 4月30日前 |
学院组织第一轮答辩未通过学生进行第二轮答辩 | 5月8日前 | ||
学院录入毕业论文成绩 | 5月11日—5月15日 | ||
5 | 论文定稿归档 | 学生上传毕业论文归档版至毕设管理系统 | 5月29日前 |
学院按电子归档程序上传本届学生毕业论文归档版、成绩评定表至档案管理系统 | 6月26日前 | ||
6 | 教育部抽检 | 学院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报送专家库信息、报送论文原文及支撑材料 | 9月1日—9月15日 |
7 | 工作总结 | 学院对照提纲撰写工作总结 | 10月30日前 |
各学院工作过程中如遇相关疑问,请及时与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联系。相关工作信息将于毕设系统管理工作QQ群(群号:618180067)发布。
联系人:曹老师,电 话:020-85216830,
邮 箱:gw_hssjjx@scnu.edu.cn,
办公室:石牌校园行政楼208室(实践教学科)
附件: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