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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与事项通知

2013-04-12 10:29:00 来源:院研究生办 院研究生办 点击: 收藏本文

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与事项通知

 

按照《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经复试合格,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现将我院2013年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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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13422日至20134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实名材料与我们联系。

投诉与受理单位:① 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20-85211016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邮编510631);② 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电话:020-85213863;电子邮箱:yjshc2@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510631)。

 

后续事项通知:

1、对于我院待录取的调剂生,我办会通过国家调剂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没及时同意待录取或没有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录取无效。调剂生确认同意后我院会在422日之前通过传真给您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发送调剂公函。请您即与原报考单位联系(个别院校可能需要您缴交有关快递费用),并配合原单位完成将初试试卷和盖有原招生单位公章的调剂表在510日前送达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调剂公函上附有地址)。如第一志愿院校需调剂公函原件,请考生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在上班时间到我办领取然后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2、按照学校最新通知规定,对于我院待录取的硕士生(含第一志愿与调剂生),如系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申请学历认证,并在5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纸质版快递到我办(材料封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待录取专业与学历认证报告字样)。按照学校研招办的要求,未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于未被我院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请按照《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第一志愿硕士考生办理调出手续须知》(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_showDetail.jsp?index=24548)中的流程调出,请填写上述通知附件中的调出申请表并传真到我办,我办届时签署好指导组意见后会统一交给学校研招办;

4、所有的录取最终以考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届时收到的录取通知书如显示“非定向”,则为公费生)为准,如由于考生本人材料不齐、弄虚造假、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要求等造成取消录取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如果考生(含第一志愿与调剂生)放弃录取到我院,请务必在52日之前电话告知我办,以免影响有关工作,谢谢配合;

6、按照学校以往做法,录取通知书的寄送与调档工作将在6月下旬到7月初进行,请考生适时留意,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020-85213863);

7、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经双向选择方确定导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510006

网址:http://em.scnu.edu.cnhttp://em.scnu.edu.cn/gso/

联系电话和传真:02039310352

工作日接听电话时间:900-12001400-1645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